繼2021年5月1日起部分鋼鐵產品調整關稅及取消出口退稅后,日前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聯合發布《關于取消鋼鐵產品出口退稅的公告》(以下簡稱“公告”)。公告稱,自2021年8月1日起,取消部分鋼鐵產品出口退稅。具體執行時間,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此外,自2021年8月1日起,適當提高鉻鐵、高純生鐵的出口關稅,調整后分別實行40%和20%的出口稅率。
提高出口關稅-8月1日生效
為促進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,經國務院批準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,自2021年8月1日起,適當提高鉻鐵、高純生鐵的出口關稅,調整后分別實行40%和20%的出口稅率。
取消出口退稅-8月1日生效
自2021年8月1日起,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單列示的鋼鐵產品出口退稅。具體執行時間,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